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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龙狮总会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定义 组织的名称为国际龙狮总会,英文为:International Dragon and Lion Dance Federation。 第二条 权限 国际龙狮总会的权限为管辖世界范围内的龙狮竞赛、裁判教练培训、龙狮技术推广等活动。 第三条 总部 国际龙狮总会总部设在秘书长所在国(地区)。 第四条 宗旨和目的 1、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在世界范围内促进龙狮运动的普及发展与提高。推进尚未开展龙狮运动的国家和地区发展这一运动和建立龙狮协会。 2、保证世界锦标赛实施适合于龙狮运动发展的比赛规则。 3、制定竞赛日程,在世界各地区举办向所有会员(会友)协会开放的锦标赛和国际比赛。 4、举办向所有会员(会友)协会开放的教练员和裁判员训练班。 5、应邀协助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龙狮比赛。 6、根据会员(会友)协会和在会员(会友)协会之间交流关于龙狮比赛的情况,以鼓励龙狮运动的普及和发展。 第五条 加入组织 该总会可加入得到国际上公认有权威的体育组织,如国际单项体育运动联合会总会等。 第六条 无歧视 国际龙狮总会不许有政治、宗教或种族歧视,世界锦标赛只在那些保证所有会员(会友)协会均可参加的国家和地区举办。 第七条 主管协会的自治 国际龙狮总会不得介入纯属于国家和地区性的问题。允许其会员(会友)协会行使其内部的自治权。 第八条 会徽 国际龙狮总会的会徽及其使用情况应在细则中规定。 第九条语言 国际龙狮总会的正式语言为中、英文。在代表大会使用其它语言须得到执委会的批准。
第二章 委员会
第十条 执行委员会 国际龙狮总会的日常工作由执委会管理,该执委会由主席、副主席、执委、秘书长组成。 第十一条 执委会成员的选举 主席、副主席、执委、秘书长等职务将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,4年一届。他们可以连选连任。执委会由任上述职务的人员组成。 第十二条执委会成员的罢免及更换 执委会成员的罢免及更换议案应在执委会会议开始前至少60天提出,并在执委会形成决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生效。 第十三条 会议的数量和频率 执委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。执委会会议举行地点可由会员(会友)协会提出申办申请,如果申请得到国际龙狮总会的批准,申办会员(会友)协会应负责全部执委会成员会议期间的食宿及当地交通费用。 第十四条 会议通知 在执委会会议开始前至少60天,秘书长必须连同会议议程一并通知执委会的成员。 第十五条 会议主席 主席主持执委会的所有会议,如主席缺席,可由第一副主席或秘书长主持。 第十六条 表决 执委会会议的全部提案均用举手方式表决,除非会议主席另有指示。 第十七条 多数 除非另有规定,表决会议通知中的全部提案只需要出席会议者的简单多数即可。 第十八条 对会议前未通知的提案进行表决,须在会议主席 的同意下,进行讨论。对于这样提案的表决需要出席会议者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。 第十九条书面决议 执委会会议结束之后,由秘书长尽快整理出忠实于会议的"会议纪要",由主席和秘书长二人共同签发。 第二十条权利和义务 执委会负责管理国际龙狮总会的事务。除去在章程其它部分给予的权利和义务外,该执委会将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: 1、以其主席或某一成员的身份,保证国际龙狮总会的代表性。 2、使其成员不断了解国际龙狮总会的事务。 3、准备和发放代表大会召开的通知。 4、确定代表大会议程。 5、贯彻代表大会的决议。向代表大会提出政策性的提案,以供考虑。 6、负责国际龙狮总会的行政和财务管理。为达此目的,执委会可以具有拿酬金的人员组成的行政办公室。 7、指定组成和解除小组委员会、小组委员会主席以及成员。 8、将执委会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调整他们自己的程序和指定额外的小组委员会成员(其成员必须是国际龙狮总会成员或成员的代表)的权利和义务授予小组委员会。如果这些授权在每种情况下都有具体规定,小组委员会认为合适,即可以进行这些授权。 9、根据执委会不同时期决定的条件,可以指定某人为国际龙狮总会的名誉主席或名誉副主席。 10、指定和解除顾问或其他这样的人。他们可以被邀出席执委会或小组委员会会议,但是在会议上无权表决。 11、根据章程和世界锦标赛的竞赛规则和规程,认为必要时,可制定和采用竞赛细则。会员(会友)协会可以在代表大会上对某些决议提出申诉。 12、保证世界锦标赛组织工作在适当的水平上,并保证所有项目的比赛的举办要在国际龙狮总会的领导之下。 13、对关于世界锦标赛的章程、规则和规程的规定而产生的申诉或争议作出解释和裁决。对其解释和裁决将不得提出申诉。 14、对那些在世界锦标赛或国际比赛期间违犯了比赛规则,或拒绝遵守所给予的一些规定;或进行污辱性批评的会员、官员或运动队及个人给予任何必要的处罚。 15、决定和解决与国际龙狮运动有关的所有问题和争议,这些问题和争议有可能向它提出以求得决定和批示。 16、决定影响或关于国际龙狮总会或其成员的所有具有国际性的问题。 17、制定和实施该总会行政管理和管理的规定,以及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龙狮赛,包括龙狮表演、比赛和锦标赛的组织、开发、管理、管辖、举办和赞助等方面的规定,并有权改变、修改、替代和撤消这些规定。所有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会员(会友)。 18、确定下届执委会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。 第二十一条小组委员会 在执委会的领导之下,设立三个小组委员会,如:①教练、技术、器材委员会;②竞赛、规则、裁判委员会;③推广发展委员会。 1、国际龙狮总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有出席上述小组委员会的权力,但是在小组委员会上没有表决的权利,除非有特殊规定。 2、执委会指定的三个小组委员会对会议的进行和决议均作会议纪要,并将纪要的拷贝交秘书长。 3、如不是小组委员会的成员或不是国际龙狮总会会员(会友)所指定的代表,这样的人不能在小组委员会里工作。 4、在小组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上对提案的表决均用举手形式进行,除非会议主席另有规定。除去他/她自己的投票之外,会议主席在投票相等的情况下可以投第二次或决定性的一票。http://dragonlion.sport.org.cn/glgd/2007-05-23/12114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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